两家钨业巨头对簿公堂:一根尾矿引发的百亿供应链断裂
2001年9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两家老牌巨头——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签下了一份长达三十年的合资合同,共同设立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这家公司的使命极其明确:利用栾川三道庄钼矿选完钼之后的剩余物料(尾矿),综合回收其中伴生的白钨矿。
在传统的矿业逻辑里,这被称之为“吃干榨尽”。三十年间,这一模式运转平稳。直到今年6月30日,随着洛阳钼业一纸通知突然切断尾矿供应,将其直接排入尾矿库;同时要求合资方暂停对外销售手中的钨精矿——洛阳豫鹭全面停产,曾经并肩赚大钱的合作伙伴瞬间走向了北京仲裁委员会。
9月21日晚,厦门钨业正式公告称,已将对方告上仲裁庭。索赔金额暂计高达1.16亿元,其中包括断供造成的损失以及因为被强制停止销售产生的潜在收入损失。
这并不是简单的商业违约或合同纠纷。在中国有色行业深耕几十年的语境下,这是一场由资源税改革、环保合规倒逼引发的产业链大洗牌。当旧时代的利益分配模式撞上新时代的监管红线,谁都无法全身而退。
账面之上的生死局:半年狂揽3.36亿,为何此时摊牌?
如果说这场仲裁有什么反常识之处,那就是它的涉案标的和盈利规模。
普通人往往认为被抛弃的尾矿是无价值的废弃物。但事实上,在钨价长期高企的今天,它能提炼出的白钨矿比普通的铁矿石还要值钱。据厦门钨业晚间发布的公告披露,洛阳豫鹭的经营情况堪称暴利:2025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23亿元。而到了2026年上半年,单靠这两个季度的净利润就已经达到了惊人的3.36亿元,远超去年全年总和。
按照双方定下的股权架构,厦门钨业持股60%,是绝对控股方,派驻了技术管理团队实际运营;洛阳钼业持股40%,提供的是选钼后的尾矿资源、尾矿库使用权及物理场地。这种模式下,洛阳豫鹭实质上是厦门钨业的技术溢价与洛阳钼业废弃资源的套利结合体。每年为母公司贡献的归母净利润达数千万元。
既然如此,上半年还在账面上躺着赚取数亿利润的洛阳钼业,为何偏偏选择在年中翻脸,撕毁这份维持了二十多年的协议?
答案就藏在政策变动的阴影里。长期以来,有色金属行业的尾矿处理是一个相对模糊的“灰色洼地”。上游矿企只要支付少量的尾矿库维护费,就可以让下游合资方免费或者低价拿走尾矿中的伴生矿产进行再加工。
但随着国家层面对钨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管控趋严,以及资源税改革的逐步落地,这种建立在粗放管理上的红利正在被迅速压缩。
值得警惕的是,厦门钨业在2025年财报中披露过一个细节:洛阳豫鹭曾补缴尾矿资源综合回收钨精矿的资源税高达0.63亿元。这不仅是一笔沉甸甸的真金白银,更是一个强烈的政治与市场信号——过去被视为废渣的物料,现在正被税务机关按正式的矿产资源严格课税。
一旦涉及纳税,资源的权属界定和利润分配就必须重新回到桌面,摆在谈判桌上。洛阳钼业显然不愿再继续替下游承担日益沉重的税务负担和指标占用风险。
“我不卖了,也不让你卖”:合规底线下的极限施压
在这场仲裁案中,最令厦门钨业愤怒和难以置信的不是断供本身,而是洛阳钼业采取的双重绞杀策略。
除了停止向合资公司提供选钼后尾矿,洛阳钼业还强硬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手中现存的钨精矿。这意味着,不仅不让进门生产,连现有的存货都别想出门变现。
对于洛阳钼业而言,这是一次基于“合规运营底线”的硬着陆,也是一场精心计算过的止损行动。
自2023年起,自然资源部明确了相关政策: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区分主采与综合利用两类。通俗地说,如果你的尾矿库里含有可以提炼的钨矿,并且从中提取出了金属,那么它就必须纳入洛阳钼业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之中。
这就构成了一个极为尴尬的死结:洛阳钼业作为拥有主体采矿权的上市国企,不仅要承担巨额的资源税和环保安全支出,其自身的产能更要受限于国家的硬性配额。如果继续通过合资形式给厦门钨业输送原料,相当于变相增加了自己的指标负担和税务成本,却得不到额外的利润补偿。
与其背负上沉重的合规包袱,不如直接采取“清仓”策略。即便最终仲裁败诉面临约1.16亿元的巨额赔偿,也好过背上长期的政策隐患和经营束缚。这也完美解释了为什么洛阳钼业在面对媒体询问时,回应得如此干脆且不留余地:“公司坚持以合规运营为底线,将就此事进行积极应诉。”
他们赌的是,在当前严苛的监管高压下,维持这份签订于二十年前的、缺乏现代税务和环保考量的低效合同已经不可能存在。
尾矿时代的终章:旧合资模式还能撑到2032年吗?
这起案件不仅仅关乎两家上市公司未来的股价波动或一两亿元的赔偿金,更深层次地折射出中国传统矿业生存法则的全面迭代。
过去几十年,“采选联合体+尾矿综合回收”是中国矿业降低成本、吃透资源的经典打法,也是许多大型国企做大资产规模的利器。但这种打法有一个隐蔽的前提条件:环保处置成本极低、资源税费体系缺失或不完善、以及漫长的政策宽容期。
当这些前提因素逐一消失,传统的上下游利益分配模式必然遭遇剧烈的重构。在这场博弈中,没有真正的赢家,只有不断妥协的存量利益相关者。
如果厦门钨业最终胜诉并拿到了执行令,洛阳钼业将面临巨额赔偿及供应商信誉受损;但如果后者以行政合规为由拒绝恢复供货,法院的物理执行将面临巨大的现实阻力和社会影响考量。
站在市场和投资者的角度,接下来需要重点观察三个关键变量:首先是洛阳豫鹭股东会能否在司法压力下达成新的利润分配方案和税费分摊机制,实现痛苦的“二次结盟”;其次是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是否会出台针对尾矿综合利用指标核算的统一细则,终结当前的法律模糊地带;最后是厦门钨业是否会因此案加速向上游独立铳矿布局,彻底摆脱对这种高风险“捡漏式”尾矿业务的路径依赖。
两根不起眼的尾矿管,撬动的是中国有色行业在存量时代残酷的财富再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