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修订草案首设自动驾驶专章:违法为何由车企接受处理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新设「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两天后的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修法与执法在同一条时间线上推进,指向的是同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自动驾驶功能被激活之后,责任算谁的。
草案给出的答案,是把处理主体从人移向车。据中国人大网披露的草案内容,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企业认为违法行为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牵头制定。这与「谁握着方向盘谁担责」的现行默认规则截然不同。
8月28日起,包括这部草案在内的5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6日。必须先说清一条边界:它目前只完成一审,尚未表决通过,更没有生效。
专章写了什么:三个条件,一个例外
草案规定,自动驾驶汽车须通过道路通行规则符合性测试并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须确保车辆在不符设计运行条件时不能激活自动驾驶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自动驾驶功能。事故调查环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按调查需要调取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数据、收集证据材料。保险环节,草案明确对自动驾驶汽车实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设计运行条件」是理解这套规则的钥匙。通俗讲,就是系统被验证过、被允许工作的那套场景边界——什么道路、什么天气、什么速度区间。只有在这个边界内被激活的功能,才对应新的责任规则。
更关键的界线是例外条款: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换句话说,今天路上绝大多数被称作「智驾」的车辆,责任主体依然是驾驶员。另一层容易被误读的含义是:草案解决的是违法处理主体,并不等于事故损失由车企全额包赔,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仍要回到既有法律框架里判定。
为什么是现在:渗透率与一部22年未大改的法
规则改变的时间点,与智能驾驶功能的普及速度直接相关。据快科技、凤凰网等媒体援引工信部数据,今年以来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已达70.5%,领航驾驶辅助(NOA)功能渗透率达到34.2%。这两个数字的统计截止月份与口径——是新车销量还是保有量——公开转述中并未标注,最终以工信部原始发布为准。
而中国自动驾驶的法律底座,长期是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此后22年间的三次修改——2007年、2011年、2021年——都只动了个别条款。此次以「修订」为名整体改版,并罕见地把一个技术品类单独列章。新华社援引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4.76亿辆、驾驶人5.67亿人,规则改变的作用面正建立在这个量级之上。
行政侧的动作更具体。四部门专项行动的检查内容分为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四部分,其中「新技术测试验证」直接点名:产品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充分,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用于案事件调查的日志留存是否完整。
这几句话几乎是对着行业两个老毛病写的。一个是宣传话术——把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高阶智驾,把功能边界说成免责承诺;另一个是事后取证——事故发生时系统处于什么状态、有没有发出接管请求、驾驶员有没有响应,长期只有企业手里有数据。日志留存被写进检查清单,意味着「数据留在企业一侧」这件事,开始被要求向监管一侧打开。
配套的执法已经在运转。8月27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倡议,要求提升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水平;8月28日工信部公开曝光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典型案例,问题包括样车参数与《公告》申报值不一致、油耗超申报值、部分项目不符合国标,处理措施涉及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
至于L3本身,21世纪经济报道评论文章提到的进展是:2025年12月工信部公布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今年8月首部L3、L4级自动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获批、拟于2027年7月实施。车已经能上路,规则还停在2004年,这才是单设专章的真正由来。
三笔成本同时重算
第一笔是保险。现行车险定价围绕驾驶员过错展开:交强险先行赔付,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按出险记录、驾驶人情况厘定费率。一旦激活状态下的违法处理主体变成生产企业、进口企业,风险承担方与赔付路径都要重算。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对媒体直言困难所在:精算数据积累不足,L3级以上智能驾驶汽车尚未大规模上路,事故样本有限,而已发生的智能驾驶相关事故往往涉及责任争议,数据未能有效回流至保险行业。
地方已经先走一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率先启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开发应用,在新能源车险基础上实现L2至L4全级别统一适配。草案把强制责任保险的具体办法交给国务院制定,说明立法者清楚这一环不能指望企业自愿。
第二笔是车企的合规成本,且成本形态变了。过去争议集中在宣传端,现在焦点在证据链: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极端场景与误操作风险评估是否到位、日志是否完整、宣传口径与实际能力是否一致。蘑菇车联副总裁吕斌的判断是,修法「并非直接推动L3和L4全面商业化」,而是为上路行驶、违法处理、事故调查、保险制度提供上位法依据。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的说法更直接:「车企再也不能玩文字游戏了。安全达标才能上市,责任明确才能卖车。」这两句都是观点,不是条文。
第三笔落在消费者身上。责任边界清晰化确实是实打实的权益保护——买车时宣传的功能到底算不算数、出事时谁来负责,第一次有了法律预期。但另一面同样真实:只要车辆只有辅助驾驶功能,方向盘后的责任一分没少;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最典型的风险场景,是系统在紧急时刻瞬间退出并要求接管,那几秒钟仍然由人负责。
接下来盯四个节点
一是9月26日征求意见截止,一审后条文表述仍可能调整,尤其是责任条款的适用范围与罚则。二是两个配套办法的落地节奏:公安部牵头的违法处理具体办法、国务院制定的强制责任保险办法,这两份文件才决定「车企接受处理」在实操中如何执行。三是四部门专项行动一年周期内的首批检查结果——8月28日曝光的仍是上一轮案例,新周期是否把智驾宣传话术与日志留存作为处罚切入点,是最直接的观察窗口。四是车企端动作:是否修改智驾宣传用语、是否公开功能边界与接管规则、是否建立事故数据披露口径。
从技术先行到规则兜底,这条线在8月的这一周被画了出来。它不会让自动驾驶立刻全面商用,但会改变一件事——把「出了事谁负责」从公关话术,变成法律义务。
参考数据来源
- 中国人大网(源:人民日报)《建立自动驾驶汽车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2026-08-27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608/t20260827_457084.html
- 中国人大网(源:人民法院报)《对自动驾驶汽车设专章规定》· 2026-08-27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608/t20260827_457101.html
- 中国人大网《5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6-08-28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608/t20260828_457237.html
- 中国人大网(源:新华社)《护航出行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拟作修改》· 2026-08-25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608/t20260825_456914.html
- 央视新闻《四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车辆可靠性耐久性等问题》· 2026-08-27 ·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60827/herald/dc3d97db2def8534722defe4ac5b27c7.html
- 财联社:工信部曝光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典型案例 · 2026-08-28 · https://www.cls.cn/detail/2467826
- 财联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升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倡议 · 2026-08-27 · https://www.cls.cn/detail/2466477
- 每日经济新闻《道交法修订草案迎审议:车险产品如何优化迭代》· 2026-08-27 · 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26-08-27/4560538.html
- 每日经济新闻《增设自动驾驶专章 厘清责任边界背后》· 2026-08-28 · 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26-08-28/4563139.html
- 21世纪经济报道《自动驾驶入法,中国汽车进入L3时刻》· 2026-08-28 ·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60828/c7d2ebd30d7c2a312a7cba7d136243c9.html
- 第一财经《自动驾驶首次被写入法律,车企承担激活状态下违法责任》· 2026-08-25 · https://www.yicai.com/news/103333078.html
- 凤凰网科技/快科技《L3自动驾驶权责划定 全国大排查启动》(L2、NOA渗透率转述来源)· 2026-08-29 · https://tech.ifeng.com/c/8vz6lvGWl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