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鼓励股东高管增持 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减持 2015-07-09 17:02:00 中国证监会7月8日连发两文,明确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相关主题: IPO增持投资股东股票证监会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