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股东拒不改正有害关联交易可责令转让股权 2012-08-03 19:23:00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规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办法》严禁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保险公司利益,并要求“拒不改正的”须“转让所持的部分或者全部保险公司股权”。 相关主题: 保险保险公司投资股东股权股票关联交易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